桂東縣金鑫水電開發有限公司:
  你公司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為中泥坑電站取得電力業務許可(發電類),依據《行政許可法》第六十九條、原電監會《電力業務許可證註銷管理辦法》第六條等有關規定,我辦決定撤銷你公司中泥坑電站電力業務許可(發電類),印發了《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書》(湘監能許可〔2014〕60號)。經採取直接送達和郵寄送達等方式均無法送達,現依法通過公告送達。你公司應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我辦領取《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書》,逾期則視為送達。
  如對本決定不服,你公司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申請行政覆議,或者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。
  特此公告。
  聯繫人:梁皓聯繫電話:0731-85959983
  聯繫地址:長沙市雨花區中意一路158號中建大廈
  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公室
  2014年6月6日  (原標題: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筐辦公室關於送達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書的公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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